每周從各大報紙及稅局網站,擷取精選稅務新聞進行分享。
- 新聞一、風災損失 九種稅目可減免(綜所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等)
- 新聞二、出售繼承房地 節稅有門道(房地合一2.0)
- 新聞三、預售屋交屋賣出 留意取得日(房地合一2.0)
- 新聞四、攤販停歇業 記得註銷稅籍(營業稅、綜所稅)
新聞一、風災損失 九種稅目可減免(綜所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等)
新聞來源: 工商時報 2024.07.25
新聞重點: 凱米颱風過後,受災戶有哪些稅負可以申請減免呢? 若是個人住家,實際受損金額可申請個人綜合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;房屋毀損面積達3成以上,可申請部分或全部房屋稅減免;若是受土石流影響造成無法居住,則可申請減免地價稅。
申請前記得要注意三步驟:
1. 現場拍照存證、2.準備災損相關證明(如受損物品原始發票、維修報價單、修繕支出取得發票等),以及3.在災損發生後30日內申請。如此才不會喪失自己的權益喔!
新聞二、出售繼承房地 節稅有門道(房地合一2.0)
新聞來源: 經濟日報 2024.07.26
新聞重點: 兄弟姊妹在共同繼承父母遺留的房地時,通常會選擇各自繼承部分,或由一人先統一繼承,後續再透過贈與方式移轉給其他手足。若該房地未來要出售時,不同的繼承方式,在計算持有期間會有所不同,進而影響房地合一稅上的適用稅率,須特別留意!
首先,若是各自繼承,未來出售房地時,計算持有時間是從父母當初取得的時間為準,除了持有期間較長外,若父母當初取得房地時間在105年以前,則還可適用舊制,也就是出售土地免稅,僅出售房屋所得併入個人所得稅計算。
另一個情況,若是先由一人繼承房地,再透過贈與移轉給其他手足,則當其他手足要出售房地時,取得時間將從接受贈與時開始計算,若贈與時間在105年之後,不但要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,出售土地及房屋均要課稅,同時持有房地時間也會較短,進而會適用到較高的稅率,可說是得不償失。,
新聞三、預售屋交屋賣出 留意取得日(房地合一2.0)
新聞來源: 經濟日報 2024.07.25
新聞重點: 在房地合一稅的制度下,相關稅率之適用,是依照持有時間決定,持有2年內稅率45%、持有2-5年為35%、超過5年者為20%。其中,針對預售屋交屋後再出售之行為,須特別留意,持有期間不能從購買預售屋起算,而是要從交屋日起算。
換言之,等待預售屋完工期間,是不能算持有期間的。由於預售屋施工期通常在2-3年,因此若於交屋後出售時,錯誤把預售屋期間加進去,可能會適用到錯誤的稅率(通常較低),而衍生補稅加罰的風險喔!
新聞四、攤販停歇業 記得註銷稅籍(營業稅、綜所稅)
新聞來源: 經濟日報 2024.07.24
新聞重點: 經營攤販業者,若不再經營或因故停業,記得要向國稅局申請註銷稅籍。否則就算是沒有營業(=沒收入),但國稅局還是會依照先前查定的營業額,認列攤販負責人的個人營利所得,進而可能會產生攤販商還要繳個人所得稅之可能(簡單來說,你不申請註銷稅籍,國稅局會認為你還有營業,會有所得,所以認定你應該要報個人所得稅喔!)